4)第二十七章 罗马继承法的根源和发展_论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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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沃科尼乌斯法中,有一章专门对女性继承权进行了规范。任何看了这章的人都会误以为,这章之所以出现,是想要防止遗产被送出去太多,以致遭到遗产继承人的反对。然而,沃科尼乌斯法的宗旨并不在此。前面已经说了,这一法律的目标是彻底断绝女性获得遗产的可能。这章在增加女性继承遗产的难度,其最终目标也是这个。如果遗赠可以随意进行而不受约束,那么女性完全可以通过遗赠获得所有她无法通过遗产继承形式得到的财产。

  制定沃科尼乌斯法的目标是防止女性拥有巨额资产。如果资产的数量只达到富足的水平,是不应该被剥夺的,只有巨额资产才是它的目标。对于没有遗产继承资格的妇女,法律规定可以给她们一些钱。西塞罗曾说过这件事[1365],但没说具体金额是多少。狄奥倒是指明了这笔资产的数额——十万小银币[1366]。

  西塞罗之所以会说沃科尼乌斯法只对户口簿中的人有约束力[1367],是因为它是为均衡财富而制定的,并不是为了改善穷困。

  这就让违法之徒有了漏洞可钻。罗马人非常看重形式,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就像前面说的,对法律用词的咬文嚼字,是罗马共和国的精神。有些父亲会故意不进行户口登记,以便能将遗产留给女儿。因为从字面上看,这些人并未违背沃科尼乌斯法,所以法官也不会对他们进行违法判决。

  有个名叫安尼乌斯·阿萨鲁斯的人,他的遗产继承人就是他的独生女儿。西塞罗说,这个人的名字在户口登记簿中并不存在[1368],所以他可以这么做,并未违背沃科尼乌斯法。韦列斯做了护民官就剥夺了女儿的遗产继承权。西塞罗说,这个人或许受贿了,要不然,他为什么违背所有护民官都遵守的继承顺序?

  每个公民都应该进行户口登记,要说什么人是登记簿中没有的,据迪奥尼西奥斯·哈瑞凯纳斯引用的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的制度[1369]说:所有在登记簿中没有记录的公民,都将被贬为奴隶。西塞罗也曾说过,有人为此丢掉了自由[1370]。这种话,佐纳鲁斯也曾说过。所以在户口登记这件事上,沃科尼乌斯法和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的制度明显存在差别。

  沃科尼乌斯法的原则是,只有财产数量可以划入前五个阶层[1371]的人,才能在登记簿中获得有效地位。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制度的原则是,只有划分到六个阶层之内,或者需要缴纳人头税的人,才能在登记簿中获得有效地位。为了避开沃科尼乌斯法,那些父亲居然愿意被划分到第六阶层,和那些没有资产的人、或许需要缴纳人头税的人成为同类,甚至失去选举权[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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