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章 他们什么关系?_依然如故爱你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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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派出所的时候,我和警察说了事情发生的经过。

  但那个坏蛋,至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一直低着个头。他额头上的血迹早已经干透,被我用闹钟砸的两个印子依然很醒目。

  最后,警察把我的口供拿给他签字的时候,他二话不说就签了,表示默认了自己做过的一切。

  警察叔叔夸我胆量大,有智谋,遇事不慌不忙,这才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

  由于我这边也没有受到什么损失,最后警察决定拘留他15天,以示警告。

  折腾了几个小时,天也亮了。

  我们回到旅馆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六点多。

  路上,我和李星海说了我今天要离开了。

  他很吃惊,说不是住三天吗?

  我解释说我爸妈来接我了,我得走了。

  我依然没有告诉他我的事情,可能,我真的太慢热了,即使知道他把我当朋友了,我还是没法完全坦诚相见。

  他日若有缘,必定会再相见,此刻,亦不必了解太多,徒增烦恼!

  给我办入职手续的是一位女孩子,是专门管人事的。人事主管姓何,大家都叫她何主管。

  她大概给我交待了工资多少,上班时间,吃住方面的问题,然后就让我跟着刘姐开始干活。

  上班时间是早点8点到晚上八点,除去正常的八个小时上班时间,中午午休的一个小时,傍晚吃饭的半个小时,其他的时间都算加班。

  一个星期休息一天,没有休息的那天也算加班。用何主管的话来说,他们酒店完全按照国家劳动法来的,很人性化。这样,一个月下来,我能拿到1000元左右的工资。中间如果有人休息,我还能去顶班,这样又能多拿一些加班工资。

  我心里盘算着,如果我经常帮人顶班的话,我就能拿到1000多元的工资了,比妈妈当时在深圳挣得还多呢。这样,就能大大减轻了家里的负担。如果休息的时候,我还能去做做兼职的话,那就更完美了!

  就这样,我成了“凡心酒店”的正式一员,跟着刘姐开始了我的奋斗人生。

  刘姐先带我看了我住的地方,我们两住在走廊最东头的两个小房间内,我和刘姐的房间门对门。

  刘姐说上一个女孩走之前把房间都打扫干净了,我直接住进去,也不用打扫。被子也是酒店的被子,都是消过毒的。

  我走进我的新住处,这是一间对我来说不算小的房间,比“幸福旅馆”的那间房要大得多。

  里面摆设也齐全,有一个两门的1米多高的小衣柜,一张1.5米宽的小床,床上整齐地铺着雪白的被子,床边还有两个小床头柜。电视柜上面居然还摆着一台20几寸的电视。

  卫生间也是独立的,里面还有一面大大的落地镜,还有一个洗手盆。

  我感激涕零,没想到出来打工的第一步走得这么顺。

  我在心里发誓,一定要在这儿好好干。

  因为从小在家里不少干活,在刘姐的指导下,第一天过得很顺利。

  刘姐看我干活麻利,一个劲地夸我。

  还让我别叫她刘姐了,唤她阿姨,因为我和她女儿年纪相仿,叫阿姨亲切些。

  我也乐此不疲,嘴巴像摸了蜜一样阿姨阿姨地叫!

  第一天,因为办入职,我错过了早会的时间。

  酒店有规定,每天早上七点五十准时在大堂开早会,所有的员工都要参加。

  第二天,我早早地起来,穿好酒店发的工装,同刘姐上大堂开会。

  我们俩来得最早,没过一会,酒店所有的成员都来了。

  先是清一色的女服务员站到了第一排,然后就是我们清洁工站到了第二排,接着餐厅厨师们站到了第三排,最后一排就是保安。

  每一个工种的衣服都不一样,一眼望去,相当整齐壮观。

  然后,我看到那天应聘我的陈总站在我们前面,拿了个话筒开始讲话。

  他身边跟着何主管,还有另外三个穿着黑色职业装的年轻女孩,两个穿着白T恤黑西裤的年轻男孩,应该也是小官之类的吧!

  陈总话不多,简单地交待了几句,就把话筒递到其中一个男孩子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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