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四十一章:偶像竟在我身边_魔女大人,请不要再复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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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说道。

  “不方便说,您就叫我大拇指吧!”地精亮出自己的大拇指,确实,这家伙的手比一般地精大,那大拇指也尤为显眼。

  李奥瑞克也是闲得无聊,就和这个神秘的地精攀谈起来,说:“大拇指,我问你一件事情。”

  “您说。”

  “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想去见哪一位贤人?怎么你都沦落到这个地步了,还要去见他呢?他的魅力这么大吗?”

  大拇指笑了起来,说道:“嗯,魅力非常大了。”

  “谁?肯定是个名人吧?”

  “那当然是名人了!哦,您是高原人对吧?这人您肯定听过。我想见的,就是你们的王,李奥瑞克。”

  我艹!李奥瑞克差点喷出来,敢情是要去找我啊!我这么厉害了吗?千里之外的地精都成了我的脑残粉?命都不要了,也要来见我?

  地精说道:“李奥瑞克王,不到两年时间,凭着一支羸弱的军队,打下野狼城,杀了乌鸦王,平息沼泽叛乱,又和平上位,迎娶蒂维丝公主成为国王。他是伟大的军事家,还精通政治,又经济,还知道如何团结人民。他能统治蛮族、高原人、精灵、鱼人和恶魔,必定是有过人的智慧。”

  别别别,这么吹的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我被抓之前,听说血乌鸦库曼要攻打野狼城,为自己的叔叔报仇,却也不知道结果怎么样了,但我相信战无不胜的李奥瑞克王一定能击败那个蛮子——就跟击败他叔叔一样。”

  李奥瑞克心想:哦,这家伙消息不灵通,还不知道我打败了库曼,并且攻下了神指城的事情。

  “李奥瑞克王拥有无比强大的力量、勇气和智慧,因此,我想以最卑微的姿态向他求学,借助他的智慧与知识……去做一些事情。”

  “所以我要出海,我要去野狼城求见他!不惜一切代价。”

  李奥瑞克默默点头,憋了半天,说道:“哦……那我祝你梦想成真。”

  “借您吉言了,杰克船长。”

  李奥瑞克不喜欢闷声装大逼这一套,但现在他必须隐藏身份,加上他说了这家伙也不见得会信,因此只能先藏一手了。

  有人聊天说话,旅途就不显得那么无聊,后来“大拇指先生”又为大家讲了许多关于地精的事情。这人口才很好,不光能言善辩,讲故事的实力也不输给吟游诗人,有他在旅途就不那么无聊了。这期间大拇指与大家都混熟了,他这人自来熟,又有亲和力,属于很容易成为朋友的那种人。他唯独对黑龙小姐敬而远之,似乎这家伙已经感觉到了,这个身穿黑甲的武士很不好惹。

  傍晚海上起风了,他们幸运的顺风航行,第二天一早,就在海岸线上看到了地精的群岛。

  塞拉维头一次出海旅行,更是头一次看到一个岛屿朝着自己缓缓逼近,她兴奋的大叫,然后爬上桅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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