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百九三章 我,西施,被命名的符号 上_别拿穿越不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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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一条腿,一只胳膊。“没有痛苦的勾践,就不再是真正的勾践了”,这不仅仅是他自己的认定,也是越国上下集体保有的信念,他在臣民日日的责备中,慌乱起来。

  于是,他的犹疑和自我谴责。不久就显化为了一个人。

  那个人的名字叫文种。

  答应文种去往吴国,并不是为了那个众人皆知的原因:给勾践寻找蛊毒的配方。

  事实上那时候,勾践身上的蛊毒已经很轻了,甚至不一定要去寻求解药。

  我会答应文种,是因为我已经不想再目睹勾践的自我怀疑和分裂了,那太让我痛苦。

  我很清楚,他并不是在和文种争吵,他是在和他自己争吵,和那个要求他“恢复到从前去”的自己争吵。他恨得咬牙切齿的,并不是文种,甚至他在宫内砸东西大骂的也不是文种,而是他自己,那个打算抛开痛苦,改变既定命运,甚至竟然奢望不再做越王的自己。

  这也是为什么哪怕吵翻天,他也绝不去动文种一根手指头的缘故。

  在培养勾践这件事上,文种所获得的成功,几乎可以和皮格马利翁媲美。

  相比之下,伍子胥就只是个失败了的弗兰肯斯坦。

  于是,从我答应赴吴之日起,勾践就不再见我了,我搬出了越王宫,按照文种的说法,如果依然与大王日夜相对,大王会舍不得放我离去。

  其实那是不可能的。

  勾践失去了我,却重拾了他的痛苦。这对他而言,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文种指定了几个女教习来教导我日常礼仪,负责这一项目的是范蠡。

  我管范蠡叫“那个财迷”,因为他盯着我的眼神,活像盯着一大堆金币,这是个视财如命的人,甚至在他发现有一大单生意可做时,那双眼睛里流转的秋波,比热恋中最疯狂的恋人还要动人。

  但是女教习们很快就罢工了,她们集体商定,不再给我进行任何训练,因为被礼仪和社交技巧捆绑住的我,全然丧失了光彩,活像粗糙的土坯瓶,呆板无趣。

  文种在踌躇了两三日之后,最终决定,就这样把我送去吴国。和我一同去的还有一个女性,那是个完全遵循女教习们的训练而培养出的美女,她的名字叫郑旦。

  郑旦是那种煞有介事的女孩儿。每个班的成绩表最前面那一群,你都会发现一两个。她完全听从于文种,视之为父兄的那种听从,也自认为有为国牺牲的必要,所以当她那双狭长优雅的眼睛转向我时,具面永远充满了疏远的轻蔑。

  文种的意思是,如果吴王喜爱人工培养的高级瓶花,那他可以选择郑旦;如果万一,他对瓶花们已经产生了审美疲劳,那他或许就会选中我。

  无论吴王选谁,都能中文种的计策。

  文种管这叫美人计,这可笑的名称总是让我忍俊不禁。现在回头再看。文种真可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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